【責任論】
常常在社會上聽到所謂「我負責」,這話意義不大,有時候甚至毫無任何意義可言。必須代之以聯絡、報告、覆命,才是真心懂得要負責任的人。
固然盲目相信「我(你)負責」足以壞事,但連「我負責」都不敢承擔,更等而下之!
唯有必須代之以恪守:《責任三條》~一定要聯絡、一定要報告、一定要覆命。才是積極負責的行為表現!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brainwu&article_id=20463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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